2019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9-08-07

2019年辽宁省县区苗子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8月28日-30日

(二)地点:葫芦岛市

二、参加单位

各市县区业余体校

三、竞赛项目及器材标准

  (一)项目设置

  1、区男、区女、县男、县女分别设短跑(跨栏)组、中长跑(竞走)组、跳跃组、投掷组。

  2、主项

  男子:短跨组:100米、200米、100米栏;中长竞走组:400米、1500米、2000米竞走;跳跃组:跳高、跳远;投掷组:铅球、铁饼;

  女子:短跨组:100米、200米、100米栏;中长竞走组:400米、800米、2000米竞走;跳跃组:跳高、跳远;投掷组:铅球、铁饼;

  3、综合素质:副项、身体素质(见附表2)。

  (二)器材标准

  按照《中国青少年田径教学训练大纲》中运动员器材标准执行。器材标准见附表1。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经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田管中心)注册审核合格。

  (二)鼓励各市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1日前向省田管中心提交详细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加办法

(一)各县区运动员通过注册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由于各行政划分原因,自2019年新周期开始,各市体育局(或体育主管部门)须确认本市辖区的县和区参赛单位。本周期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市体育行政部门须将划分情况表盖章,并在比赛报名时交至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二)报名人数

  1、各队各组别(县男、县女、区男、区女)报名人数不得超过10人。

  2、领队、教练和工作人员人数与运动员按1:7计算(尾数不足按四舍五入计算),超出部分为编外。

  (三)年龄规定

  13—14岁(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四)报项

  每人只允许报一项主项,同时参加主项对应的副项、身体素质测试(见附件2)。

  (五)报名确认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每弃权一项罚款200元(因伤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需提供有效证明)。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

  (二)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持有运动员参赛卡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比赛所佩带号码布由赛区统一制作提供。

  (四)参赛运动员以技术会议确认为准,报名确认后不参加比赛者(因伤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需提供有效证明),取消该项目及后继项目比赛资格,同时取消该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五)各单位运动员参加比赛时,服装要统一整齐,并将比赛服装彩色照片随报名单一同邮寄至省田管中心,电子版照片发送到省田管中心邮箱。

  (六)严格执行反兴奋剂规定,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赛内、外检查。

  (七)比赛器材均由赛会组委会提供。

(八)运动员违反资格规定,赛前查实者取消参赛资格,赛中、赛后查实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最后一项比赛结束,全部成绩公布后,有被取消成绩的,后继名次成绩不递增。  

  (九)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由本人或代表单位投保“人身意外险”,必须向省田管中心提供“参赛承诺书”。以上“保险证明”及“承诺书”原件须在赛前交至省田管中心竞赛科。

  七、评分办法

  (一)按《中国青少年田径教学训练大纲》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二)按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分配表(附件2)统计计分。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

(一)团体奖励:

1、团体总分奖励:各单位在短跨组、中长竞走组、跳跃组、投掷组综合素质名次得分加单项在小项排名的名次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

(如:李三、区男100米项目,综合素质得分在区男短跨组排第1名(13分),他在区男100米项目中,单项(综合素质+副项+主项)得分之和排第2名(11分),则李三在本单位的团体总分计13+11=24分)

2、县、区分别录取总分前8名并颁发获奖证书,总分相同名次并列。

(二)个人奖励:

  1、综合素质名次奖:在县男、县女,区男、区女的短跨组、中长竞走组、跳跃组、投掷组中,分别录取各组综合素质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

  2、单项名次奖:每个小项目(如100米,200米)分别以单项得分进行排名,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前3名颁发1枚金、银、铜牌。

  (三)说明

  1、单项得分:综合素质得分与主项得分之和。

  2、综合素质得分:身体素质测试和副项测试按“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分配表”查分后,相加之和。

  3、主项得分:按该主项比赛的名次分乘0.1为主项得分。前8名的名次分为:13、11、10、9、8、7、6、5。第8名后(含第8名)名次分均为5分。(主项名次分仅作为的单项得分依据,不计入团体总分)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队通过辽宁省田径竞赛注册管理系统网站进行报名,网站地址:http://lntj.axtyss.com/。网上报名后将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打印1份,加盖市体育局(或主管行政部门)公章,于赛前30天日16:30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省田管中心竞赛科;

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联系方式:

  辽宁省田管中心竞赛科地址: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399-1号;

  邮编:LNTGZX@126.com。(字母大小写均可)

  电话:15504269936; 联系人:邓超;

  (三)报到:运动员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以“补充通知”规定为准。

  (四)技术会议、交费标准,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

  技术代表、仲裁、技术官员由辽宁省田径裁委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竞赛科负责解释。

 

 

   附表1:辽宁省县区优秀苗子田径比赛器材标准

  附表2:辽宁省县区优秀苗子田径比赛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分配表

                           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019年3月

 

                  县区苗子组田径比赛器材标准

         内容   

 

项目

素质测试

副项测试

主项

铅球KG

4

3

4

3

5

3

铁饼KG

1

1

1

1

1.5

1

栏高M



0.838

0.762

0.838

0.762

起跑至栏M



13.00

13.00

13.00

13.00

栏间距M



0.85

8.00

0.85

8.00

栏至终点M



10.50

15.00

10.50

15.00

                

                 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分配表

项目组

主项

副项

身体素质

短跨组

100

200

100米栏

100

100

60米            0.20

立定三级跳      0.20

后抛铅球        0.10

中长竞走组

400

女800米

男1500米

2000米竞走

女800米

男1500米

30米            0.10

300米           0.15

立定三级跳      0.15

后抛铅球        0.10

跳跃组

跳高

跳高

30米            0.15

立定三级跳      0.10

后抛铅球        0.10

原地起动五步助跑摸高 0.15

跳远

跳远

30米            0.10

后抛铅球        0.10

七步助跑跳远    0.15

原地起动五步助跑五级单足跳     0.15

投掷组

铅球

铅球

30米             0.10

立定三级跳       0.10

后抛铅球         0.15

原地推铅球       0.15

铁饼

铁饼

30米             0.10

立定三级跳       0.10

后抛铅球         0.15

原地掷铁饼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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